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经中共高台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6年7月21日起,对李龙同志任高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以来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开展审计,重大事项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审计组组长蔺耀雷,审计组成员陈丽娇、罗丽梅。审计人员在审计中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隐瞒事实,保守被审计单位的相关秘密,并受理对被审计单位的举报,同时接受群众对审计组工作人员的监督。
审计组工作地点: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936-6621095
电子邮箱:gtaudit@163.com
通讯地址:高台县城关镇滨河社区水韵街310号
特此公告
中共高台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高台县审计局
2026年7月14日